法治长廊

浅谈未成年人的家庭、社会、网络保护

供稿单位:其他 发布时间:2021/10/27 9:36:52

浅谈未成年人的家庭、社会、网络保护

市司法局 陶广成

未成年人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2020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132条,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群体的综合性法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担负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的使命。针对社会关注的“鸡娃”现象、校园暴力、性侵预防、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均作出了回应,新增并完善了多项规定。

我们今天主要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三个方面,跟大家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求。

一、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注重关心呵护“童孩儿”,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与《民法典》进行有效衔接,结合多年司法实践,发展和完善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其中,“家庭保护”一章具体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

随着人口流动速度的加快,“留守儿童”群体规模也在不断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要求其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监护人将未成年人“一托了之”怎么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此规定将避免实践中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导致监护实际缺位的问题,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教育等。

前阶段热播剧《小舍得》再次引发社会对学生休息权利的关注和讨论。当下学业压力大的问题已经低龄化。《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两个层面将休息权写入法律,不仅回应了社会的需要,更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六)项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前不久,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了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政策主要包含两点:一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二是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同时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国家希望通过“双减”政策实施,真正实现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关于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讲“社会保护”之前,先给大家讲个真实事例。

新乡市的李某某常以打骂罚跪手段体罚其女儿钟某某(女,10岁)。2020年2月6日,李某某与杨某某(同居关系)发现钟某某偷玩手机,二人便用抽打、罚跪、浇冷水等方式体罚钟某某,直至钟某某出现身体不支状况。李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赶到现场的医生发现钟某某已无生命体征,其伤情疑似人为所致,遂果断报警,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维护了钟某某的合法权益。

正是因为本案报案及时,为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等侦查活动创造了条件,有助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义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这是从强制报告的角度,进一步解决‘发现难’的问题。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方面的另一大亮点,是强化了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下面是一则发生在徐州的真实案例,14岁的小欣和同学小芝(化名)被15岁的阿杰(化名)和22岁的阿强(化名)带到孙兰经营的宾馆。之前在饭局中,阿杰和阿强拼命劝酒,小芝和小欣被灌得大醉。面对满身酒气、步履踉跄的小欣和小芝,前台服务员既没有依法询问、登记身份信息,也没有按规定与小欣等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学校联系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就直接根据阿强的要求开了个“三人间”。在房间内,阿杰强行与小欣发生性关系,后阿强欲与小欣发生关系时,因小欣的极力反抗未能得逞。小芝未受到侵害。

小欣父母在得知此事后报案,阿杰和阿强先后被抓获。徐州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依法追究阿杰和阿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对涉案宾馆未依法进行住宿登记,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该条款是未成年人保护共同责任原则的体现,同时也在一定社会层面上对心理发展并未完善的未成年人做出了更大的法律保护。

三、关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网络沉迷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个焦点问题,社会高度关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2019年2月发布警告称,全球70.6%的15岁至24岁年轻网民正面临网络暴力、欺凌和骚扰的威胁。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突出,对正常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家长反映强烈。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色情等问题频发,如何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增加了 “网络保护”专章。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对于网络游戏进行重点监管,规定了未成年人注册和使用网络游戏实名验证要求,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合年龄的提示,并禁止在每天晚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上海的一名初中生佳佳,自2020年7月起瞒着父母在某游戏陪玩APP中陆续打赏消费高逾21万元。佳佳一直以在网上找心理咨询师治疗为名,向父母索要“咨询费”,直到女儿因抑郁症复发不得不接受住院治疗,父母才发现长期以来女儿都在该APP中充值,用于打赏主播高额消费。

佳佳的父亲张先生认为,运营公司未尽监管义务、主播恶意诱导打赏以及聊天内容中大量涉及暗示性语言等等情形,是导致女儿如今病情加重、身心受损的罪魁祸首,运营公司应该对此负责,不但要全额退还,还提出了对像女儿一样的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侵害的忧虑,希望向运营公司讨一个说法。

承办律师认为:佳佳的父母对其高额打赏行为并不知情,高逾21万元的打赏显然也超过了她的认知范畴,故其父母要求退还钱款于法有据。承办律师在本案中与被告运营公司进行了多轮庭前谈判,并争取到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最终,该案经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被告公司已悉数退还全部充值消费款。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最近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通知内容虽仅五条,但要求明确、措施严厉。通知提出要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公民)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自2021年9月1日起,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要督促其以真实身份验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同学们,以上跟大家交流的是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内容,以及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新颁布的一些政策措施,希望同学们在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下都能健健康康的成长,都能成为父母的好孩子,都能成为学校的好学生,长大后都能成长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接班人,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