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长廊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供稿单位:其他 发布时间:2021/11/1 10:18:07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市公安局西张派出所副所长  陈天佑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法制进校园”的要求,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分析相关的案例,并从中吸取教训,健康成长。

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增强法制意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办学质量。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律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清楚“违法”“犯罪”的概念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里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第二,我想说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1、任性自私,社会责任意识差。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他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奉献爱心,都与己无关。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虚荣好面子而缺乏虚心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自以为是,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念头,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脆弱,自我控制能力差。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所谓“情投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贪图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盲目模仿,辨别是非能力差。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尝试探索。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案例:

1、某镇有位17岁的未成年人张某,这位原本在邻居眼里的好小孩,自从结识社会不良青年后,行为习惯发生了很大改变。有一次“朋友”请他一起喝酒。几瓶啤酒下肚,朋友提出来最近手头比较紧张,请他帮帮忙,借点钱过来,张某回答,如果有钱,肯定借给你,但我没有,朋友接着说:我急等钱用,你真心帮忙,跟我去做点事。小张知道要做的事是抢劫后,有点为难,这时朋友的脸色很不好看。抢劫他人的钱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小张主观上并不愿意去,但想想不去又会被“朋友”看不起,小张借着酒劲狂吐豪言:古人为朋友两肋插刀都不怕,不就是帮你望望风吗!然后他参与了团伙持刀抢劫,结果触犯了刑律。

2、小李是农家的孩子,从小就懂得帮母亲分担家务,他打小就有一个心愿:长大了能穿上绿军装。可自从他初中毕业走上社会交上王某等朋友,他的这个愿望,就注定实现不了。王某请他下餐馆,去舞厅,让小李见了“世面“,涉世不深的小李很感激,心中有了报答之念。有一天,当王某提出要他“帮忙”时,讲哥们义气的小李铤而走险,这一次后他再也无法回头。

3、我市某中学学生郑某,听到其他同学在一起谈“敲竹杠”的故事,觉得刺激和新奇,便主动要求参与。一日夜里,他们翻围墙潜入某中学宿舍楼,先后在4个宿舍,采用打耳光、蜡烛烫手等手段,对20多名学生强拿硬要人民币100多元,事后,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理,在人生道路上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

4、我市某镇未成年人林某,平时沉醉于观看武打片,养成了骄横霸道的习气,认为谁凶狠,谁就是老大,别人就会尊重他。他和朋友到一所学校玩,该校学生发香烟给他的朋友抽,却没有发给他,他认为人家瞧不起他,便与对方发生争吵扭打。回家后,林某越想越气,心里极不平衡,觉得没面子,就想报复。第二天中午,他携水果刀赶到那所学校,找到了不发香烟给他的那几名学生,用水果刀当场向一名学生的颈部、胸部各刺一刀,致其重伤。

5、某镇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平时不注重自身世界观的正确养成,看到周围的不少人都有了手机,就觉得好像矮人一等。无奈自己家境并不富裕,父母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于是他想到了偷,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结果把自己送进了铁窗。

6、我市某中学一名学生在盗窃被关押后写下了自己的忏悔:“我是一个独生子,父母用辛勤的汗水为我营造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可我没有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在学习上不求上进,老想着怎么去打游戏,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学会了插片入室的方法,一个邪恶的念头在我脑海中诞生,有一天晚上,我潜入目的地开始了我的罪恶行动。尝到了甜头,在金钱的十字路口,我逐渐失去了理智和人格,第二次,第三次,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

7、某镇一名未成年人小姚是因为盗窃入狱的。当时负责侦破此案的办案民警都为他惋惜。小姚的家庭环境十分优越,母亲是我市一家企业的工程师,父亲常年出差在外,但一有时间就抽空来关心小姚的学习生活。从小学到初中,小姚一直成绩优秀,是学校的班干部。父母憧憬着能和小姚一起为小姚的人生绘上美丽的色彩。小姚初二时,突然成绩一落千丈,那是因为小姚被同学带进了游戏房和舞厅,无力自拔。在这些在校生不得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小姚学会了挥霍,学会了打架斗殴。那个昔日在老师、同学眼中的“三好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彻底改变了。家中给的零花钱已经不够小姚的高消费了,对金钱的欲望像毒蛇一样缠住了小姚,什么道德法制,全被小姚置之脑后,小姚开始走上了盗窃的道路。

以上案例都让未成年的青少年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人生道路上留下了一生都无法抹去的污点,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第三,我想谈谈未成年人应该如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一)要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学好法律法规,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因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问题,是全党、全民族、全社会共同肩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你们就是建设祖国的栋梁,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你们应当珍惜光阴、努力拼搏。最后我希望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